岳塘新闻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张定强 宋文庆)10月14日,岳塘区联合调委会驻东坪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的士司机被醉酒客人殴打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19年7月24日22时许,的士司机杨某在湘潭体育中心的某酒吧门口停车候客,这时喝完酒准备回家的刘某和赵某上了他的车。两人上车后就商量先送谁回家,当的士开至体育中心南门时,赵某说先送刘某到河西,刘某说先送对方到河东。当时两人相互谦让,未给出明确结论。的士司机杨某见刘某有些醉态,同伴赵某比较清醒,就说了一句听赵某的,先送客人去河西。刘某见的士司机没有听自己的话,起身从后面挥拳打到司机杨某的后脑上,杨某当即停车报警。下车后刘某再次打了司机杨某一个耳光,然后两人坐上另外一台的士扬长而去。
民警经过调看视频监控和现场走访调查,找到了打人的刘某,2019年10月14日将双方当事人引至驻所调解室调处。
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司机杨某认为乘客刘某当晚醉酒后殴打自己,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权利,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理,并赔偿医药、误工等费用。刘某则称自己当天因朋友相聚多喝了几杯,是司机当时服务态度不好,双方言语方面起了冲撞才打的人,不是故意所为。调解员宋文庆向刘某指出,朋友相聚本是高兴的事,但醉酒很不应该,醉酒后闹事打人更是错上加错;同时也劝说杨某作为服务行业人员,遇到类似事件应该耐心与乘客沟通、理性处理。经调解员详细分析与耐心劝说,刘某认识到自己醉酒后打人是错误行为,当场向杨某道歉。而杨某也反省自己文明礼貌用语尚存欠缺。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刘某一次性赔偿杨某医疗费、误工费等2600元;双方相互道歉,互不追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员提醒,朋友相聚喝酒是增进友谊的一种传统方式,本是件美好事情,但过量饮酒行为失态则变成了丑陋。如果行为失控伤害他人,则触犯法律,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任何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做情绪的主人,做事考虑后果,杜绝暴躁冲动。
责编:admin
来源:岳塘新闻网
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漫步法华山森林步道 畅享春日诗意浪漫
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盘龙大观园:赏花踏青休闲 乐享春日好时光
“数”说岳塘——关键词“30”
护士执业资格证首次注册超详细流程,赶紧收藏起来
“数”说岳塘——关键词“206”
“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 岳塘区2024年“3・5”学雷锋活动暨“心相莲·搭把手——岳塘乐帮”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集市举行
岳塘区为“二等功臣”熊泓同志家庭送喜报
要的噻,架场!烟火岳塘等你来~~~
下载APP
分享到